医学部关于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及2023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医学部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评选遵循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规律,坚持“发掘学术潜能、激励创新发展”原则,鼓励原始创新和自主创新,促进理论或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基础和临床相结合的学科发展。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本创新基金属学部专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标准如下:
1. 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每年资助5-10项,每项资助1万元。研究期限2年。
2. 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每年资助3-5项,每项资助0.5万元。研究期限2年。
二、立项条件
1.申请人为我部取得正式学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本硕贯通学制学生),申请时距离毕业时间至少两年。
2.申请人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具备完成科研项目和科研论文的潜质和能力。硕士研究生在读研期间或在本科阶段完成本人研究方向综述一篇,知网查重率≤10%(申请时提交原文),或作为竞赛项目主要参与人(前五)获国家级科技竞赛或人文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3.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创新意识强,治学态度严谨,专业知识扎实,学风优良,研究生研一期间学位课程(专业型硕士为必修课程)成绩≥8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与评审
1.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9月集中受理一次。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推荐后,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报送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项目的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具有原创性,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具有应用前景技术创新研究或重大的实践价值;
3.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每个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2个(含)以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4.医学部学术委员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项目评审,提出资助项目建议,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及具体方案。
5.资助名单及方案在医学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医学部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
四、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由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研究生办公室及学工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形式同2023年医学部研究生创新论坛。项目负责人应在导师的指导和管理下开展研究工作及使用科研经费。
2.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申请书规定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计划实施中,涉及减少研究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报医学部学科办公室审批。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规定向医学部科研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
5.获资助的项目不得更换承担人。资助项目完成或终止后,由项目承担人向医学部学科办公室提交项目总结(含经费决算)报告。
五、项目结题验收
1.医学部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本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申请人在项目研究期间,必须在SCI、EI、SSCI、A&HCI、CSSCI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SCI、SSCI、A&HCI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在CSSCI(EI)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各发表论文1篇(共2篇)。
3.申请人提交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折算成以上形式予以认定。
4.申请人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内容必须与学位论文课题的研究内容相关,且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5.未通过中期检查者,申请人指导教师所带学生下一年不得申报本项目。未按期结题验收者,申请人指导教师所带学生三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六、经费使用
1.研究生创新基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助研津贴、印刷费等。
2.资助经费分二期划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50%,结题后拨付剩余50%。
附件1: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医学部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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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